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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G105太和桑营至三角元段改建工程(双浮至三角元段)项目 水泥稳定碎石厂拌设备租赁招标 (招标编号:GZ-JX-2022-G105THD-033)招标补遗澄清公告
招标单位:安徽太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2-06-08 12:00 阅读次数:644


一、项目名称:G105太和桑营至三角元段改建工程(双浮至三角元段)项目

二、招标编号:GZ-JX-2022-G105THD-033

三、招标人:安徽太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G105太和桑营至三角元段改建工程(双浮至三角元段)项目

四、招标内容:水泥稳定碎石厂拌设备租赁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补遗澄清内容

为规范施工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原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新增条款内容如下,如有冲突,以本次补遗澄清条款为准:

1、本次招标为场地租赁,投标人应具有25亩以上场地(含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进场道路及厂区大门区域),场地全硬化,场地内有石料大棚、石料仓、料仓隔离墙及加工设备(700T/h水稳拌合机组)等,现有水稳加工能力及条件能满足3500T/天,且距离施工地点较近水稳站优先考虑;

2、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场地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场地进行改建、扩建并有权对拌合机组、料仓大棚及喷淋设施进行更换或安装等;以满足招标人标准化建设及现场施工使用,投标人配合招标人进行场内改扩建,并配合提供改扩建所需零星材料,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拦招标人对场地及相关设施进行改扩建;

3、水稳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对场地恢复原貌,投标人不得做任何强制要求;

4、本项目水稳成品料体量较大,为确保水稳连续施工,本次招标将依据投标人报价高低确定1-2家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投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可参照第一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标或者放弃,(如选择放弃则由第三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场地以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主,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辅。

若第二中标候选人场地距离施工地点比第一中标候选人距离施工地点远,则超出距离水稳运输由第二招标人承担或放弃中标。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供应该次招标总量的60%-70%,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供应该次招标总量的30%-40%,具体签订比例由招标人自行分配。

5、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施工情况,可延长使用期限或解除合同,招标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明资料、无任何理由、不经过任何手续对投标人解除合同。

请各投标单位知悉。

各投标单位如有疑义,请咨询安徽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招标采购中心,咨询电话:0558-2226323、李犇13485892928

本次补遗澄清公告要求投标单位打印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